新共委努力推进新集体共富示范区建设

新集体共富工作委员会(简称新共委)正在和地方政府探讨合作成立以地级市为单位的新集体共富示范区,成立示范区的目的是在坚持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前提下,以实现全民共同富裕为指引,坚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带动、落实乡村振兴,依托全国各地的每一个地级区域,申请打造一个新型集体经济共同富裕的国家级示范区,然后全国范围推广、复制,实现全民和全社会共同参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新集体经济共富示范区是新共委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伟大战略“发展集体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大政方针,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文件《农业农村部关于公布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创建名单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而搭建的一个系统工程,目的是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惠及老百姓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历史,可以说是一部追求共同富裕的历史。在不同历史时期,共同富裕在政治话语体系中的位置有所不同,追求共同富裕的方法和战略也有所不同。在“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成为国家发展主要议程的当下,以往追求共同富裕的各种探索,都是重要的经验积累。2012年十八大已经提出,中国要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强调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在当前国际形势和国内形势的百年大变局加速演变背景下,我们应该抓住中国发展面临的战略机遇,一方面,要准确把握客观存在的战略机遇,顺势而为;另一方面,也要做好战略谋划。

 

党中央和国务院于2021年6月10日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为全国推动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在推动共同富裕这个目标上,浙江省已经走在了前头。面对这样的机遇和挑战,新共委希望能够和全国各地、市、县、区通力合作、砥砺前行,共同抓住巨大机遇,全力建设新集体经济共富示范区,共同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全民共同富裕。

新共委汇聚了政府多方面的资源,一直做为政府和企业之前的桥梁纽带,旨在发挥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社会、服务于政府的职能,助力实现企业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行业发展和思想共融。新共委将发挥自身优势,与各地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召开新集体经济共富孵化企业上市研讨会,共同探讨围绕发展集体经济,创新集体资本市场等开展研讨及可行性方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实现共同富裕。